控訴菸草公司損害賠償乙案 韓國健保局敗訴

根據外電報導,韓國國家健康保險局(NHIS)控訴境內三家菸草公司必須對吸菸相關疾病的醫療費用進行損害賠償一案,在歷時六年的爭議後,首爾中央地方區域法院 (Seoul Central District Court)於上週五判決韓國健保局敗訴;理由是健保局日益增加的財務負擔與菸草公司並無直接關係,所以國家健康保險局沒有法律上的權力要求菸商負擔這些費用, 更不能代表吸菸者向菸草公司尋求直接賠償。

韓國國家健保局於2014年起訴當地包括KT&G、英美菸草韓國分公司和菲利普莫里斯韓國分公司在內的三家菸商,起因是健保局為當地3465名菸齡超過20年的吸菸者支出 537億韓元(合計約新台幣1.4億元)的費用,以治療包括肺癌等和吸菸相關的疾病。他們認為,這些費用應由菸商以等額賠償的方式來負擔。
但上週五(11/20) 法院因健保局未能提出直接證據證明這些患者的疾病與其吸菸行為有絕對關係,因肺癌與其他與吸菸有關的疾病皆可能由生活方式、遺傳與空氣汙染等其他因素觸發,無法證明這三家菸草公司生產的產品有缺陷,加上吸菸是一種自由,故裁定國家健保局並非直接受害者,他們也無法代表吸菸者向菸草公司尋求賠償,所以駁回該請求。

在韓國,菸草公司從未因其產品的安全性問題而遭到過起訴。韓國國家健保局表示將繼續努力宣傳吸菸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並暗示可能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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